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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仍未放開 1藥網等醫藥電商已公開售賣處方藥

    2017-02-15 16:17 點擊:

    核心提示:由于網購的普及和物流日趨完善,互聯網醫藥正成為新的消費形態。然而,根據有關方面的規定,目前所有網上藥店都沒有銷售處方藥的資格,網上藥店只能銷售非處方藥、保健品、計生用品。

    由于網購的普及和物流日趨完善,互聯網醫藥正成為新的消費形態。然而,根據有關方面的規定,目前所有網上藥店都沒有銷售處方藥的資格,網上藥店只能銷售非處方藥、保健品、計生用品。

    但是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體驗式調查多家網上藥店和醫藥O2O平臺發現,在無需處方的情況下依舊可輕松買到處方藥,眾多醫藥O2O知名品牌幾乎全軍覆沒。面對醫藥電商變相“解禁”處方藥銷售的問題,業內人士直言,醫藥電商平臺違法成本低讓其有恃無恐。

    記者調查:網購處方藥很容易

    處方藥,指的是憑處方才能購買的藥物,包裝盒上有“RX”標識,用藥方法和時間都有特殊要求。按照我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規定,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也就是說,依照目前的法律法規,網售處方藥并未放開。那實際中,網上能不能買到處方藥?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下載了4個可以網上購藥的醫藥O2O、B2C等App平臺。

    官網資料顯示,1藥網是“國內規模最大、銷量最高的電商售藥平臺之一,也是中國第一批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互聯網藥品交易許可證》的合法網上藥店。”2015年1月,網站獲得4.5億元C輪融資,后該平臺宣布再獲十幾億元融資。

    在1藥網上,幾乎可以搜到大部分的處方藥,如硝苯地平控釋片、泰勒寧、施保利通片、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阿莫西林等標注為“自營”的處方藥,在藥品下方還標注著“本品為處方藥,購買許憑醫生處方,請向藥師咨詢了解詳情”。隨后記者下單支付了58元訂購了處方藥“泰勒寧氨酚羥考酮片”,但僅在下單成功該藥后的10分鐘后,該平臺顯示此藥已通過審核,緊接著3分鐘后,該藥的包裹信息已發送至倉庫,等待打包出庫。在此期間,該平臺并未有任何藥師或售后來電話咨詢向記者討要處方。在購買后的第二日,記者輕松收到快遞員送達的該藥。

    記者再登陸號稱目前惟一一家敢于承諾28分鐘送到家的醫藥O2O平臺的“叮當快藥”。在該平臺上,同樣可輕松搜到各類處方藥信息,而且直接可以下單付款購藥,沒有任何有關處方藥的提示和門檻。記者在“叮當快藥”上訂購了處方藥施保利通片,雖然在藥品下面有一行字“本品為處方藥,受合作藥店委托發布該藥品信息……”而且點擊后有一個合作流程包括了“驗方送藥”。但記者在直接支付了包含郵費的藥費58元的半小時后,該平臺藥店就已配貨成功并向記者的手機發來帶有快遞公司名的物流訂單號,在此購買期間同樣沒有任何藥師要求記者提供處方。公開資料顯示,該平臺目前已獲得同道共贏3億元A輪融資。

    然后,在天貓醫藥館上的國大藥房旗艦店上,記者嘗試購買處方藥“達力士卡泊三醇軟膏”。和1藥網等不同的是,國大藥房首先聲明“95095只對藥品作信息展示,不提供交易”,并且表示“該藥為處方藥、建議你去醫院就診或憑醫生的處方到就近的藥房選購。藥品監管部門提示:如發現本網站有任何直接或變相銷售處方藥行為,請保留證據,撥打12331舉報,舉報查實給予獎勵。”當記者注冊后,需要先提供需求信息,然后等對方醫師回才能通過,而且該平臺也不提供在線支付交易,一切交易都實行貨到付款。該平臺后端審核要求提供處方,于是記者提供了一張2年前醫生開出的過時藥方,且該藥方只上傳了隱去頁頭醫院LOGO和頁腳醫生簽名、僅有一半截顯示醫生寫出藥品信息的處方片段。面對這樣的一份“不完整處方”,很快該平臺給記者打來電話,但只是問是不是定購了藥品,審核就通過了,然后告訴記者貨到付款。

    不過,在記者下載的幾個App中,并非所有的平臺都售處方藥,也有平臺堅決不碰“紅線”。比如提供上門送藥服務的手機App“快方送藥”和九州通旗下的B2C醫藥電商平臺“好藥師”。“快方送藥”號稱復制京東模式,記者實際體驗發現,該平臺上搜不到任何的阿莫西林、氨磺必利片、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等處方藥信息。在提交用藥需求登記后,客服方面也是謹慎核實處方情況,要求用戶拍照這張沒有領過藥的處方,將其上傳后臺經審核后方可下單購買。

    難掩的利益誘惑

    毫無疑問,互聯網售藥是一塊大蛋糕,各路資本早就開始進入這個市場,但是,網售處方藥被喊了多年一直沒有進展。2014年5月,國家食藥監局發布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擬允許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這一政策至今未落地。

    自去年以來,醫藥O2O以火箭般的速度發展,好藥師、叮當快藥、送藥360、快方送藥……一時間涌現出了大量的醫藥O2O平臺。參與爭奪蛋糕的不僅有阿里、京東、一號店等巨頭,還有一些深耕醫藥領域的傳統藥商。其中,京東聯手新華制藥的處方藥銷售體系已初具,已經開始做專業電子處方流轉的探索,未來將會探索全程可追溯的藥品。九州通等醫藥電商已經完成了處方藥線上線下配送技術。

    根據易觀發布的《中國醫藥電商市場專題報告2016》,預測2016年~2018年中國醫藥電商的市場規模將持續增長。在交易品類上,自營B2C和平臺B2C均為OTC藥品和醫療器械占的比重最大,以2015年自營B2C為例,分別占40.5%和38.8%。根據該報告,“處方藥+電子處方+醫保在線支付”將為下一個增長點,傳統藥業應擴展線上渠道。

    盡管醫藥電商發展趨勢明顯,但眼下面對醫藥O2O的違規行為,業內人士直呼,違法違規成本太低,讓人擔憂。

    江蘇省某大型綜合性醫院外科主任醫師宋醫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處方藥是進行特殊管制的藥品,用藥不當,很可能對人的身體造成極大傷害,甚至危及生命。這些平臺雖有資質的醫師在線問診,但是缺乏最直觀跟傳統的面對面溝通,所開取的處方藥對于病人來說存在服用隱患。

    “畢竟處方藥不是食品,對病情的診斷也不是簡單的互聯網咨詢這么簡單。顛覆了傳統醫學的問、診環節,只是單純的買藥方便,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OTC無可厚非,但處方藥第一不能做廣告宣傳,平臺銷售更肯定違規。”對于醫藥O2O的違規,宋醫生表示,這是一個新興領域,監管未完善,許多公司渾水摸魚,偷售處方藥根源是一方面他們冒著風險在追逐利益;另一方面恐怕也是想爭取藥品的齊全為了留住用戶。

    對于當前醫藥電商的規模有多大,艾媒咨詢CEO張毅告訴記者,“目前互聯網醫藥對于傳統的銷售目前都沒有形成一個有影響的沖擊,目前互聯網售藥只是一個很小的補充。盡管涌入這個具有300億元市場規模的處方藥市場的參與者眾多,可在當前以藥養醫的大格局下,醫藥和電商平臺雙方利益如何分配始終是個大問題。”

    網售處方藥違規問題的背后,業內人士稱,其還存在客觀原因,比如在現實操作中,藥師和平臺也無法判斷處方的真實性、開方者的資格判定等難題,加之網上藥店的業務范圍可遍布全國,使得監管難度較大。

    張毅對記者分析稱,互聯網和傳統經濟的結合,如果是在其他不涉及國計民生的領域是無傷大礙的,但比如像在藥品醫療、交通、金融領域,沒有有效的監管則會出現大的問題。西方發達國家線上可以賣藥,但是對于要求的資質和法律上規定的要求是一個都不能少的,他們的違法成本是比較高的,所以整體對應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傮w來說,國外的管理總體比國內更有序。

    CIC灼識咨詢創始合伙人侯緒超則指出,為什么處方藥網上銷售屢禁不止,其主要有三個原因:1、處方藥相比于OTC藥品利潤比較豐厚;2、處方藥憑處方購買的流程和規定不夠清晰和嚴格,有機可乘;3、某些患者或者非患者求購藥物或為成癮性藥物,其會無所不用其極地鉆流程的漏洞購買處方藥。

    專家:醫藥電商不能打擦邊球

    目前醫藥O2O和醫藥電商一樣,都屬于網上售藥,需要具備《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以及《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這三證,但即便是三證齊全,按目前的法規也不能網售處方藥。

    去年8月1日,三家取得互聯網第三方試點資格的平臺(95095、八百方、1號店)曾被緊急叫停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被叫停后將只能提供藥品信息展示,消費者選中需要的商品后將跳轉到相應醫藥商的官方網站上完成交易。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占領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現在網上售藥適用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和《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互聯網藥品方面涉及兩個資質:一是《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有這個證只能展示藥品信息,不能下單購買;二是《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這里又包括四類:即A證、B證、C證以及A證基礎上的試點資格。簡單來說,就是A證只能做平臺,不能直接面向消費者進行零售,B證只能做批發業務,C證只能做零售業務,但要求線下有實體零售藥店。1月21日,國務院取消了互聯網售藥B證和C證審批,預計互聯網醫藥的準入門檻將越來越低。

    “網售處方藥現在還沒有明確放開,但現在各家有很多規避的方法,規避方法包括代購的模式,或是只展示處方藥的具體產品信息,但是不能下單,如果要下單的話,網站商家再和你人工打電話確認后通過在他系統內下單,但無論是通過哪種方式來規避,他們若都不需要處方,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趙占領直言,混亂背后主要還是和主管部門網售處方藥的管理規定不完善有關。

    “代購,及采用通過客服打電話,通過人工的方式下單,到底算不算是網上銷售處方藥,那實際上不是非常好界定,可以說這類平臺是在打法律和政策的擦邊球,食藥監局需要對這種打擦邊球的形式做更明確的規定。目前,正是因為規定還不明確,所以,這類平臺往往會通過規避和打擦邊球的方式存在。”趙占領告訴記者,如果這些O2O企業連電話都沒有打,而是直接把網售處方藥換一種名目叫代售處方藥,這是完全說不過去的。

    在趙占領看來,網售處方藥到底是代購性質還是直接銷售行為,關鍵要看商家是否是藥品提供方,是否和消費者直接建立買賣關系。如果只是名目上叫代購,但實際上還是由商家來發貨,那這就不是代購性質,而是和消費者有直接的買賣關系。

    趙占領指出,對于藥品電商的未來,大的發展趨勢應該不會改變,監管層鼓勵發展藥品電商的態度不會改變。今后,各種類型的醫藥電商也會根據政策變化進行業務模式調整,同時為了改變目前政策不明晰所帶來的困惑,也建議監管部門盡快完善規則、明確規則,減少政策的不確定性給整個行業發展帶來的不確定性。

    在他看來,網售處方藥未來有可能進一步放開,至少有可能會區分單軌制和雙軌制,比如說雙軌制可以進行網售處方藥,這樣就有可能部分和完全解決這些問題,如果一直完全去禁止所有的處方藥在網上銷售,那其實這種亂象又是很難去根除的,除非是說監管部門監管力度比較大。

    Tags:電商 處方藥 政策 醫藥

    責任編輯: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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